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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.. 我向東森購買了貴公司尊貴部長房2.5H休息券.去了3次非常喜歡.於是又在網路上再買了3張.在今天之前已經使用完2張剩下一張.由於每次去的感覺都很好.於是剩下的最後ㄧ張女友提議乾脆再貼錢來住宿.由於在先前有看到規定--"本券每張面額980元,若貴賓於現場轉作住宿可抵扣980元之住宿房價。但需提前電話預約訂房。" 於是心想先打電話訂房.沒想到接電話小姐說中午12:00後隨時可以來住.可以第二天中午12:00退房.心裡正高興.就告訴接待小姐說我要使用一張貴部長房2.5H休息券.小姐馬上說那只能住12小時.這是公司規定.我聽了當場呆掉.這分明是刁難.我買東森3張價格平均一張約700元.就算這是折扣價.我就抵700就好.不用抵到980.其餘剩下差額我也付.就因為差了280元左右.我竟然和一搬入住民眾最多會少掉12小時住宿時間..這擺明是欺負人.以部長房為例:尊貴部長房B平日住宿:$2080..一搬入住民眾現場全付可以由中午住到第二天中午.我有休息券..基本上已經是老顧客..若休息券以680來算..我現場貼1400元..若休息券以980來算..我現場貼1100元..重要的一點..休息券的錢我早就付給貴公司了..依這樣看..當天我要入住時只是比一搬入住民眾少付680-980不等..但我卻要減少掉那麼多的住宿時間..老客戶沒有優待反而倒楣..不公平耶..真的很生氣又傷心..貴公司信譽如此良好..口碑又好..希望貴公司能給我一個好的回覆及答案....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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