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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: 2007-08-09 20:33:54
簡訊: 發送簡訊

I DO 頂級會館現金禮券如何使用無法等同現金使用嗎?
在購買時及票券上並無被告知.
無法配合平時住宿享85折優惠.
一般現金或刷卡即一般消費者現場價為優惠85折.
在入住時服務員已以優惠85折登記付現金禮卷房價4150.
4000元現金禮卷.150現金.
入房之後被電話告知要補9百多原差額..
服務生說因為我們使用現金禮卷無法打折??
我以為現金禮卷等同現金使用.
以最後折扣後總金額付款.
業者回復購買時已有優惠.
所以現場的折扣無法享用.
但既現金卷等同現金使用.
又無不得與其他優惠使用字樣.
為何讓現金卷變成比現場付現被不平等待遇.
即失去消費者購買時被告知
買時享折扣.現場還有打折的超優惠購買動機.
買時享優惠.現金卷等同現金使用.
可以現金卷以現場價付費是業者告知消費者.
到了現場並不是如此
服務生說以有多次爭議
會請行銷部回復
但行銷部也是以公司內部的疏忽
請消費者不願使用可依原購買金額退卷
退券就把責任撇清嗎?

誰比較懂現金卷的使用權益
可以提供意見參考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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