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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: 2011-09-20 16:34:22
簡訊: 發送簡訊

當天他們買單跟入住人不是同一個.但都是認識
只是買單的人說多人頭的部分她明天退房會一起算
結果隔天要退房了.她沒出現.之後要跟房客收1500元人頭費時.卻不認帳.說他們不知道..公司主管說那要報警處理.他們還是不怕.說隨便我們.他們沒差
請問各位先前輩..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這樣不付費的事件...因為公司的部分是不太可能說為了1500元跟他走法院
而且以上事件警察基本上不受理...除非公司提告.但這樣的話是否需花費成本與人力會過多....
消費上的問題又將屬於民事
請問各位前輩有何建解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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